日期:1954-9-24 作者:许涤新
许涤新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我们国家建设的伟大成就,指明了今后的工作方针,我完全拥护。
我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因素。在一定时期内,它具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也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人民政府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这就是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并逐步对它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终目的,是要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根据我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我们可能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步骤地实现这种改造。第一步,鼓励和指导资本主义工商业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第二步将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改变为社会主义经济。
国家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直接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成分同资本主义成分在经济上的联系和合作。资本主义企业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后,就在不同程度上,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限制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和资本家的唯利是图的破坏活动;同时,在国家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工人群众的劳动,可以逐步成为主要是为国家生产,只有较小部分是为资本家的利润而生产,因此他们的劳动热情和劳动生产率就提高了,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就有可能得到适当的处理。这些改变,不仅有利于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消极作用,并使国家能够充分利用其积极作用——协助国家发展生产、积累资金、供应居民需要、维持劳动就业、训练企业的技术干部和管理干部。经验证明: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不同形式,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
经过几年的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部分,现在已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资本主义工业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的趋势是:由低级形式发展到中级、高级形式;由主要行业发展到次要行业;由大城市扩展到中、小城市。几年来,国家资本主义工业无论在绝对产值上或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都是逐年增长的。公私合营工业的产值一九五三年较一九四九年增加到九倍多;公私合营工业占全国工业产值的比重从一九四九年的百分之二,增长至一九五三年的百分之六。国家资本主义的其他形式,特别是中级形式有着巨大的发展。据上海、天津等十二个大中城市的统计,加工、订货等的产值,如以一九五○年为一百,则一九五三年上升为三百六十四。国家资本主义的低级形式是逐步向中级形式发展的,仍以上海、天津等十二个大中城市为例,如果把低级形式的收购和中级形式的加工订货加起来作为一百,则一九五○年低级形式的收购占百分之十九点四,一九五三年已降至百分之九;同期,中级形式的加工、订货、包销则从百分之八十点六上升到百分之九十一。
商业方面的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恢复时期虽没有什么发展,但在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开始以后,情况就急剧地发生了变化。因为人民购买力增长的速度日益超过日用消费品生产增长的速度,市场上许多商品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而自由市场的存在和投机商人的兴波作浪,更增加了部分商品的供应紧张情况。为着稳定市场、保证供应,就需要将无组织的自由市场,逐步改为有组织的市场,因此,国家就扩大了工业品的加工、订货和包销的范围,并在一九五三年冬实行粮食和油料的计划收购、计划供应。最近又实行了棉花的计划收购和棉布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在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情况下,社会商品流动的规律和市场关系就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私营商业同资本主义工业之间、私营商业同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之间的联系,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在国家统一掌握货源的行业中,特别在实行计划购销的行业中,私营零售商贩,一般地被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目前,代销、经销是商业方面比较发展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粮食和食油实行计划购销后,粮食和食油商,已分别改为国营商业的代销店和经销店;在棉布实行计划购销之后,棉布零售商一般已经同国营商业及供销合作社建立了经销或代销的关系。此外,在其他一些行业中,还发展了批购、零销、公私联购以及公私联营等形式。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国家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做好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需要进一步注意下列一些问题:
(一)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主要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公私合营来进行。公私合营是社会主义成分同资本主义成分在企业内部的合作,社会主义成分并居于领导地位。这种情况既便于按照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原则来改造原有企业,也有利于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教育和改造。最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就是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和几年来公私合营企业的经验而制订的。我们必须在合营企业的干部和工业资本家中开展对于这个条例的教育和宣传,教育我们的干部做好合营企业的工作,纠正某些干部由于对公私合营企业的性质认识不清,因而在企业领导上放弃领导或忽视私股合法权益的“右”的或“左”的偏向;同时更进一步,鼓励和指导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业,有步骤地转变为公私合营工业。
(二)中国资本主义工业是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条件下生长的,因为这种历史条件和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盲目性,所以,在经营管理上,在行业和地区的分配上,就产生了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例如设备的分散落后,机构的臃肿不堪,管理的腐败无能,产品规格不合客观需要,产地同销地远隔,原料同工厂远隔等等,都是明证。这些不合理的状况,是阻碍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开展的。我们应该鼓励私营工业,在这些方面,尽可能地进行整顿,并在自愿的原则之下,适当地进行联营合并,尽可能地减少分散落后的情况,为顺利地开展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做好一些准备。
(三)在国家统一掌握了某些商品的货源的条件下,对私营商业的改造,一般将逐行逐业地进行。对于这些被改造的行业的批发商和零售商都将采取适当措施。对于批发商,如果能继续经营的,就让他们继续经营,如果国营商业需要他们代理批发业务的,可以委托他们代理批发;如果可以转为零售的,就让他们转为零售;如果能够转为别的行业的,就辅导他们转业。经过上述办法仍无法安置的批发商从业人员,连同资方实职人员在内,经过训练并在服从调配、依照国营商业的工薪待遇的原则下,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可予以分别安置。对零售商,只要它们爱国守法和服从国营商业的规定,国家将根据不同的商品种类和经营方式,采取各种形式,将它们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商业方面,全业性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只是改造工作的开始;如何改进他们的经营管理,如何划分供应网,如何调整某一行业过多的商店,如何对这些商业资本家、小业主进行监督教育,克服他们的违法行为并系统地进行思想改造,都是极其艰巨的工作,因此,如果认为全业性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后,问题便算解决,那是错误的。只有纠正这种错误的观点,我们才能做好对私商的改造工作。
(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过程,充分显示出斗争的复杂性和尖锐性。在公私合营企业中,部分资本家曾经隐瞒敌伪财产、消极怠工,有的甚至利用公私合营去进行“合公营私”。在加工、订货方面,资本家的一般做法是企业困难的时候,要求国家多加工、多订货;销路好、利润高的时候,就设法摆脱国家的加工订货;部分资本家甚至利用国家的加工、订货,进行偷工减料、挪用原料、盗窃国家资财等违法活动,去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在商业的经销、代销中,掺杂掺假、短秤少称、抬价拒售、跌价竞销、盗用国家物资、挪用国家资金等违法活动,也是相当严重的。对于这些抗拒、破坏社会主义改造的恶劣行为,需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由于国家资本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日益显著,由于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宣传教育,工商业者中,对于爱国守法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积极态度,并起了带头作用和桥梁作用的人,日渐增多;但仍有不少资本家抱着消极态度,其中有一些人,还在进行反抗破坏,还在继续其消极怠工、抽逃资金、变生产资料为生活资料等恶劣行为;有一些人则在进行挑拨工人同政府的关系,破坏生产设备,甚至有杀害职工等罪恶行为。我们需要向工商业者广泛深入地说明资本主义工商业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理,说明人民政府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具体政策,提高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而对于进行非法活动和进行反抗的资本家,则须区别不同性质、不同程度,分别予以批判教育及适当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分子,则应依法给予惩处。
(五)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改造,需要同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结合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才能使将来进一步将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改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工作,得到顺利的发展。这一方面的工作,是有缺点的。在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内部,对于如何改进和提高生产,是注意了的,但对于教育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工作则往往注意不够,甚至被忽略了。而在对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教育方面,不少地方,又往往只注意到各个时期政治运动和社会改革,未能联系到他们在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中实践,使他们在学习中的收获能够在实践中加以巩固。今后在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应当把企业改造同对资本家及资方代理人的教育改造,密切结合起来,帮助他们逐步学习新事物和新思想,使他们在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中,正确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在前进的道路上,无疑地还存在着许多困难;但是客观条件是有利的,只要我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贯彻国家的政策,坚持谨慎小心、认真学习的态度,就一定能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向前发展!
---- 原载1954年9月25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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